会计师一直建议以加公民身份报税(来源于美国的收入部分已代扣所得税). 最近更新遗嘱时律师提醒死时是美国公民要比单纯是加公民要交更多税.所以建议申请放弃美公民身份(向美国补报前五年税)然后申请放弃公民.我担心这样会比置之不理惹来更多麻烦.哪位XDJM有这方面的经验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