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回复:谢谢!我准备申请帮助低收入打官司的律师......这里有谁用过这样的律师?

来源: 2010-09-20 15:00:4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老貓不知道您所在地區的相關規定,但是如果您的名下有任何房產,一般至上在老貓過去工作的單位,您的情況無法列入所謂的低收入戶,過去我們的標準是一家四口總收入(稅前)低於$25000 (per year)  同時沒有任何房產登記在名下才合於我們的規定. 所以如果您有房產,同時您們兩人的收入高於這個數字,老貓很懷疑您是否可以找到這一類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