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求助

来源: 2010-08-21 11:54:3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在美国illinois州。一年前因为酒驾被抓,吊销一年驾照。在这一年期间我在车上安装了测试酒精的一个吹气装置,今年7月14号吊销驾照一年到期,我考到了新的驾照,拆掉了吹气装置。在8月10号我因右转弯忘了打转向灯,被警察拦下检查过我的新驾照后说我的吊销期从7月31号开始到8月31号被延长3个月,现属于无照驾驶。被抓到警察局拍照打指模。9月中出庭 。事后我了解到我驾照被延长3个月吊销期是因为我在车上安装酒精测试吹气装置时有3回忘了吹,(每隔十分钟吹一回,不吹酒精测试装置就自动锁住车就开不了,要去当初安装装置的地方解锁)当初批准我在车上安装酒精含量测试装置的地方给我来了2封信,第一封要求我书面解释为什么会忘掉3回没吹。第2封就是告诉我因为我没有给他们书面解释,按照规定我吊销期被延长3个月。(当初由于我的英文不好,就没有明白这两封信的意思,被抓时也不知道自己的吊销期被延长3个月,现属于无照驾驶)请问我在上庭的时候可不可以跟法官讲我没有收到过这2封信,理由是我在7月14号考到新驾照时换了新的地址所以没收到信。或者就实话实说就是因为不懂英文所以不明白两封信的意思。能证明的是我酒驾被抓上庭都有请中文翻译。哪一种选择好?另外我想问一下我这件事必须要请律师吗?最坏的结果会是什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