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找了一个contractor的工作。一开始都很顺利,offer letter签字,背景调查都很顺利。 可是到了现在突然告诉我说给我的offer有错误,我应该没有 holiday pay,可是当时的offer letter上写的很明白我有 holiday pay。然后发了一份所谓的“正确”的offer letter 给我,还从我的薪水里扣掉5月26日的holiday pay。 想请问这样的做法合乎法律条款吗?如果打官司,胜算的几率 有多大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