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猫基本法律问题:输方担负赢方律师费
我想请教一下,在加州这是by default一定的吗?
具体程序是什么?
是在提出诉讼时,就提出, 比如赔偿实际损失$10K+律师费5K,
还是告赢了以后,再向法庭提出要求让被告担负律师费。
我问了几个律师,答案不太一样,但似乎都不太想让被告担负律师费用,即使打赢。
我的猜想是律师怕麻烦,从我这里拿律师费比跟被告要省事。
不知是不是这样?
还有,如果被告输了但据不负律师费,法庭还会管吗?
还是得接着找别的途径把钱拿回来,比如再告,collection company, etc.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