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谢谢老猫,俺写错了,是建筑商的律师找我要当时买卖的文件,前房主就是诉建商

来源: 2010-07-16 13:47:5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原則上一旦房屋買賣完成交易,一切的保修的責任與年限或是任何賣方額外的責任都應該記載在房契之上,除此之外任何沒有提到的問題或是新發現問題維修的責任一般都屬於新的房主. 除非是建商在使用的建材上有問題或是建築物本身的施工或是設計有不合於當地法律規範的情況,這就是不同的故事了. 老貓不知道您的問題是否與最近部份建商在過去使用中國出口的預製石膏板牆有關,如果是這個問題,您應該注意後續的發展.

在此同時,個人會建議您做幾件事,
(A)與建商的律師配合提供需要的文件,這對您應該沒有壞處,因為如果是建材的問題,日後爭取賠償的應該是您而不是對方,所以提供這個資料應該可以保障您日後的權益.

(B)仔細了解一下對方訴訟的內容,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找當地"合法"(請特別注意這個部份,不要貪便宜找中國人,因為日後您有可能需要對方做為您的證人)的承包商來檢查,確定對方所提的問題(原來賣家)是否真正存在.

(C)留意一下是否有類似或是相同的法律訴訟針對同一建商,或是不同的建商但是類似的問題,您的目標是如果有問題,您需要找到人來負責,而找前任屋主並不是您最佳的選擇,after 建築商或是建材供應商對您是較好的選擇.同時如果您現在注意並且document這個問題,日後您如果賣房,下一任屋主無法用同樣的問題 after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