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棘手问题:被公司解雇,原因很无理,但我至少暂时不想
跟他们有什么争辩或起诉(不排除将来有可能)。所以我就开始申请失业金。在打了若干电话并在网上填了表之后,一个representive问了我若干问题,其中包括解雇原因,我跟他说了,并说我并不同意这个原因。于是他给我说我将有一个hearing.
我的问题是,hearing是对每一个申请失业金的被解雇的人都有吗?还是因为我表达了对被解雇的不同意见,才有了听证会?
听证会是要就被解雇的这个不同意见进行辩论吗?其实我现在无心跟他们辩论。在我们州的规定中,被解雇的人要想拿到失业金,必须由原雇主证明你无违反法律的行为,而且无故意的不当行为:无视公司利益故意拖延之类的。我担心会不会原雇主知道是我不同意他们的解雇才招来的听证会,因而故意说我有“故意的不当行为”?这样我就可能拿不到失业金。
请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