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重发EOB并同医院和我三方conference call
现在问题按照原本应该的方向基本达成一致了。
原先的EOB那笔未cover的3000元费用并未明确列入医院负责那栏,但在总数上也未计入病人支付。医院其实早收到了该EOB,并按照打折价格向我额外收费600多。现保险公司重做EOB,明确该3000元由医院负责,医院方同意在下个收费周期调整并退还该多收款项。
经验一,保险公司同医院打交道,通常保险公司较牛。
经验二,模糊的地方通常是有猫腻的地方。医院原先死不承认收到EOB,皮球踢来踢去,保险公司的代表一对质,立刻承认早收到了,没什么好多说的。
经验三,自己的权益要据理力争。这次还没有到威胁要动用律师,也算运气。
谢谢老猫回复,也谢谢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