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實在很抱歉,除了出一些廋主意,幫不了您什麼忙. 希望您能夠平安
谢谢版主!今天收到保险来信,case已经close了。
我想是自己大意了,认为警察照了相,做了纪录,及时通知了保险,而且也找到了车主,保险指定的shop也几次约修车时间。自己认为该做得都做了,因为平时也经常来这里了解些信息。
但现在认为,若果上法庭,我也只能提供车牌号,颜色,车类,但卡车没受察伤,是车外的支架察伤我的bumper,因是做生意的,支架多是旧的,我怀疑即使我找到原车,也分辨不清那是察伤,那是旧伤。当时他超车时看了我一眼,然后加速逃掉,所以他的模样已4星期了并不大记得清了。
我现在真是....,看来hit&run,只要不当场抓住就好!心理不平!
在此感谢您的时间和建议!!!you have a great da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