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的问题

来源: 2010-05-31 19:47:0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四月从一夫妻手中转租了一套房子,因为最初只想住两个月就走,也没通过房东,和他私下签了个转租协议,当然他为了减少损失,补贴了点,我付钱给他,他去房东那交房租。初次见面,比较愉快,他要求我四月初将四月,五月的房租一起交给他,我同意了。后来,因为变故,我需要多呆几个月,最好是八月,他原来的合同六月初就到期了,我就需要在签合同,至少要签4个月,我如果还要他的房子,我就要呆到十月初,正好房东有另有房子,有很好的SPECIAL,而且我还可以签到八月,但自己觉得答应了的事不好反悔,犹豫了很久,还是选了他的房子。因为住得长,就去房东那办了手续,我的名字加在他原来的合同,我们成了室友,他书面同意再续四个月,新合同的名字是我,当时我一个人去签的。当然我还是照当初的私下协议在四月初交了两个月房租金。后来我的一个朋友也搬来这里,写了我作推荐人,有$250的CREDIT。结果房东把CREDIT放在五月的房租上,我的钱交给他了,所以只有叫他写$250支票给.他答应了,不过我和我朋友不怎放心,因为他最初的反应是不想给这钱, 我们找了房东请他把$250CREDIT移到六月.但这个月底,我去询问六月房租的事,才惊讶的发现, 房东还是把$250放在五月,他已经拿了$250将近一个月,竟然啥也没说.我当然去找他,请他把钱还给我,这一次,他要求分这个钱,原因是,the legal rent is on his contract.我非常吃惊,写了个回邮反驳他.第二天,他打电话表明愿意还钱,我以为他良心发现,结果发现由于房东的原因,他还要为我的第二份合同负责.他需要我在ROOMMATE RELEASE FORM签字,他才能全身而退.到这时侯,变成了他要求我,发现这个事,我觉得对这个人很失望.朋友们都说这人这坏,就不签,我做不出这个事,还是想放他一马,就再相信他一次.我现在有个问题是,我当初和他私下签的转租协议,到底具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根据房东的合同,在没得到房东的书面同意,他不能转租他的房屋,我认为这个协议是无效的,按照和房东的正式合同,我,他们夫妻,是ROOMMATE,是不是我只用付出1/3的房租?我这想问,是害怕这个人一旦我签了字,他转个头去把支票STOP掉,我就惨了.另外,关与这个$250,大家觉得这个人到底应不应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