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表妹到台不足三年,是“依亲居留”阶段,没有“长期居留” 证。

来源: 2010-05-13 18:17:2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一个夫权社会,一个没有永久居住权的外乡女性要赢本土草根者的官司,谈何容易?

除非是協議成共同監護權,你表妹才能依小孩親居留待在台灣!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想取得女儿的監護權,必須要有足夠的工作能力跟其他夫家不適任的證據,才能讓法官判決你取得女儿的監護权。

http://tniahome.org.tw/test/xoops/html/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950&order=0&viewmode=flat&pid=0&forum=4&PHPSESSID=fad9ttjnbu8luedgv4p90fdkv3

台湾对大陆人怎样,见过来人的故事。是不是“三等”,你说呢?一个对大陆学位都不认可的社会,能够对大陆人公正?

http://chinathink.org/aindex/documents/200603/7690.shtml
http://phtv.ifeng.com/hotspot/xn/
http://www.chinanews.com.cn/zhonghuawenzhai/9912/y/1_copy%28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