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老猫,再请问警车是否就可以超速

来源: 2010-04-15 10:11:0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非常感谢老猫的指点!再请教以下有关法律的问题, 似乎大家都可从您的回答中得益的.
1. "64/09/10"在美国的法庭上是否可以解释成"Sept 10,1964", 而不是"日期本身不存在"? 我知道在中文和Australia英文是有这样先用两位数写年份的.
2. 警车是否可以在不开警灯的情况下超速行驶? 当时我是跟在警车后在左lane开,右lane有别的车几乎同速行驶.过了七八分钟,警车转到右lane,我大概还是保持65m/h,警车是62m/h(他自己说的),所以我慢慢地就超了他且并到右lane警车前面开,一分钟内警灯就亮了(罚单上写miles followed=1.5,miles timed=.5).我停下后,警察先问我知不知限速,我说"65",他说是"55", 我接着说只是"follow the traffic",警察说他开62m/h,我不只是跟在后面而是把他超了,就说明我是超速了.那么我们是不是应搞清"警车是否可以在不开警灯的情况下超速行驶"? 因为如果正常情况下警车是要在限速以下,那我把警车超了,也不能说明我就是超速了.
3. 到底是不是超速10m/h以内的话,警察是不管的? 自从我有驾照以来一直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我在35m/h限速区会开到40m/h-45m/h, 在65m/h限速区会开75m/h. 路上的车好象都是这样开的,我不跟着似乎就有阻碍交通的嫌疑了. 很显然,这次的罚单说明这可能是错的. 但不知是否因为这警察那天刚好心情不好,还是见我不识时务,胆敢超越警车. 可以肯定的是,以后想要超越警车时,一定要搞清限速--我当时还在纳闷为何警车那么慢, 没反应出已进入55m/h区. 但是大家平常都在超速开车,这是不是也有一定的法律原因? 有没有可能说那些测速仪器的准确率都有一定的范围,比如刚好是10m/h? 所以在法庭上这也曾被用来作为无罪辩论的理由? 我是否也可以申辩说我当时可能不是开"62/h",而是"60m/h"或更低? 因为我查了法律,超5m/h以下在这里是不用记点的.当然无罪不用记录的话那就更好了--我的驾驶纪录到现在为止还是清清白白的.
4. 如果我跟法官说"警察连"0"和"6"都不分的话(罚单上出现两次这错误),我们是否可以怀疑他读的速度不准确?" 法官会怎样反应?这是否太牵强了? 但反过来想想,法庭上是否就应这样据理力争?
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