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被裁, 然后申请了unemployment benefit, 一个月前开始领到钱, 现在又找到了一个工作, 在另外一个州(full time), 我的问题是能不能在工作的同时,继续领原来被裁的州的unemployment benefit? 我看了规定好像是如果工作part time还可以领,但不知道,full-time 可以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