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猫及各位法律人士

来源: 2010-02-04 12:26:4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妻子由于在车里抓了我,目击者报警,她被警察以FELONY273.5 起诉.我们请了律师,请人写了一些CHARACRER LETTER, 现在DA准备以MISDEMEANER 起诉她.昨天我们去见了律师,律师说我在这个CASE 里很关键,他说如果法院找不到我,我不去法庭,这个案子就可能被DISMISS? 请问是这样的吗?
为了不让警察找到我,我准备回国一段时间. 如果我妻子第一次出庭时间是4月1号.之后有45天的时间PRETRAIL,是吗?在这个45天里,警察大概什么时候会亲自来找我?因为我只有三个星期的假期,我实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回来? 听律师将,他们一般会先给我发信,然后才会亲自出来找我,是吗?
请老猫及专家们帮我分析分析这个时间.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