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问题

来源: 2010-01-13 06:43:4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和老婆已分居,正在协议离婚,我愿意付对女儿的赡养费以及老婆的生活费,这点双方无异议。根据美国法律,我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孩子应该住在我附近,如果孩子搬家,也必须得到我的同意。前段时间老婆带孩子回国探亲,结果把孩子留在国内上学然后自己回来,说是回来和我办离婚手续的。她这么做我事先不知道,我觉得她已经剥夺了我的探视权。请问我该怎么办,有办法通过法律让孩子回来吗?我会照常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我很生气,不想按当初商定的全额付老婆的生活费了。请问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