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求助!这房产该归谁?

来源: 2010-01-06 09:09:1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一般的情況如果房產已經過戶給您的堂弟,基本上依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的規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您堂弟的配偶有第一優先繼承權,同時依據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就算是您的堂弟已經往生,她仍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當然如果她依據第二十七条同意放棄繼承或許是最好的方式,因為依據第十三条"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事實上老貓會建議的處理方式是依據第26條的規定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所以雙方(父母與子媳各持有一半的產權,並且約定在父母在世時這個產權不能轉賣或是變更產權,同時父母留一個遺囑,規定在過世之後將產權遺贈給子媳,或許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至於你們其他人,說白了,不要寄望在這裡分得一杯羹,讓問題單純化,讓父母與媳婦自行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