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老猫再指教,感谢不厌其烦

来源: 2009-12-24 20:25:0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祝老猫圣诞快乐!
我的表达可能有问题,重新描述一下我的提问:如果在法庭上,法官作出了判决,走出了法庭,被告若耍无赖,无理由就是不执行判决(比如,就不付钱),这时,法庭有它的办法强制执行法庭判决。我的问题是:如果上面的“法庭判决“换成“和解的judgement”,法庭是不是还有它的办法强制执行“和解的judgement”。在强制执行的手段/办法方面,“法庭判决”和“和解的judgement”是否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