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要吃官司了55555555555555

来源: 2009-11-17 23:40:2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替朋友收一张支票,两百多刀, 上面写的是:

to the order of
朋友 c/o 我

因为朋友通讯地址不确定,我就问他可不可以我把支票兑进我自己的账户,再在网上转帐给他,朋友说可以,我就这么做了.

一个多月后,朋友的账户被冻结了!签发支票方认为有欺诈行为,准备报警了!

这时我才明白,c/o(转交,care of)并没有赋予我兑支票的权力!我糊涂啊!

朋友也帮我解释,说是一场误会,可对方还是坚持要报警.我该怎么办啊,朋友们? 就要这么稀里糊涂留下犯罪纪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