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老猫, please help: do we have a case in the US

来源: 2009-11-14 16:41:0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您的問題老貓必須說明老貓不是國繼法的專家,(事實上老貓在學校沒有休習過任何相關的課程,但是剛好老貓最近正在看一些相關的資料,所以將個人的心得整理出來,但是老貓必須說明最終您仍然應該諮詢專業的律師來決定如何處理.

您的問題老貓從兩個方面來討論

(A)管轄權的部份

基本上現代航空器的法律管轄權包括兩個部份,如同過去的海事法,航空器在那一個國家登記,在飛行途中,航空器內部所發生的任何問題由該國法律系統管轄,一旦飛行器降落在任何一個國家的機場,該國對於該航空器所發生的問題就有法律管轄權.

在您的情況,航空器的登記國為中國,發生的地區在中國,所以一般的情況只有中方的法院對任何發生的問題有管轄權,所以您的問題基本上美國的法院應該沒有任何管轄權,事實上國際上有專業葉醫療包機的業務來運送重症的病患,其最重要的部份就是因為一旦在飛行途中如果因為任何問題,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病患或是其家屬可以在包機的登記國提出法律的訴訟,在您的情況,如果問題出在美航的班機上,您應該可以在美國法院提出訴訟,甚至於如果是中方直飛的班機在美國境內出了任何問題,您都還有可能可以在美方法院提出訴訟,因為航空公司本身並不負責機上設備的設立,一般是當地的航務代理公司負責,所以如果非行器是在美國起飛的,如果機上非標準的設備(如您所提的設備)出了問題,如果問題的原因是因為任何地勤或是航務代理公司人為的疏失,您仍然可以在美方法院提出訴訟,因為航務代理或是地勤公司一般是美方的公司.

然而正如老貓一開始所說的,因為您的父親在中國轉搭中國國內班機,所以一切地勤與航務代理都是中國的公司,基本上美方法院對其應該沒有管轄權,除非這是美國公司在中國的分公司,您或許有一個案件,請著意,老貓用的是"或許",因為老貓下面會有說明.

第貳,事件的部份

您父親的往生,其主因應該是他個人的病症,當然航空公司在旅途上的延宕或許是加重其病情的主因,但是就一般醫療的常理來說,這個延誤不應該是導致您父親過世的主因,特別是您的父親在中國並沒有完成整個旅程,所以基本上中方的公司並沒有任何實際的"輸失",如果您的父親在中國的最後一段旅途之中,因為機械的故障因而往生,那麼航空公司或是航務代理,甚至於地勤公司都有可能需要負責,但是基於您所提供的資料,老貓的了解是您的父親應該沒有開始這段旅程,所以就法律上來說,基於萬國民航公約中對於民用航空公司無需對於任何因為延宕旅客的行程所產生的任何損失負擔民事賠償的責任,所以同樣的情況,老貓不認為中方的航空公司需要因為延宕您父親的旅程而負擔任何民事賠償的責任,(這和包機的業務有相當不同的地方,因為如果您是使用包機的服務,您有權在合約中明白規定如果因為任何非天然不可抗爭的理由延宕旅程,您有權要求賠償)


總之,老貓個人的意見是您可能沒有一個很好的法律案件. 然而您應該如何做,老貓不敢提供任何意見,老貓只能說,對於您的損失,老貓實在很抱歉.同時有可能,請您隨時更新這個問題的資料,老貓真的希望自己是錯誤的,在法律上或許能有人指點您任何方式還您與您的家人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