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 没有工作. 孩子的监护权, 目前归我.由于特殊的原因, 我想让我的前夫照顾孩子. 我的前夫要我一次付给孩子8年的抚养费. 他在中国, 我担心他以后以孩子为要挟, 来不断问我要钱, 或骚扰我的家人. 请问如果目前以法律的途径变更了监护权,孩子的监护权归他所有后, 他可以在中国以诉讼的形式, 让在加拿大的我再给他增加抚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