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非常感谢真诚的回复!

来源: 2009-10-07 14:21:5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4),(5)與(6)一般的情況都應該由房東來負責,真的要上法庭,這三個部份你們應該有理. 反鄭不要怕上庭,只要您準備好所有的資料,簡單但是清楚的說明你們的立場與原則,結果應該不會讓您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