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老公生气时我有扔东西 (老公和小孩子有在场, 但我绝没有向他的方向扔) 老公第二天去警察局, 说我扔东西, 还打他(他第二天自己在脸上弄了点伤), 我被charge。 律师要求dismiss, DA不肯。 现在DA offer ACD给我, 一年内不准“骚扰”老公(limited OP), 取消对孩子的保护令。 我应该接受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