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Georgia州于2008年经法庭判决离婚,但判决书上的抚养费高达我工资收入的55% (只有一个孩子)因我所从事的工作收入非常低无法按判决支付。但我一直以来在按我税前收入的20%支付,并且也请了律师上诉要求改判,由于找不到我前妻的地址法院无法受理,Child Suppor Enforcement 要我必须按判决付,否则就要抓人……请问老猫要是被抓会有什么后果,会判刑吗?我现在是绿卡会影响考公民和回国吗……请指点……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