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陳映真創辦的《人間》雜誌,曾以〈等天一亮,太陽依舊會照耀在大同農場〉報導了彰化
溪州大同農場「啞巴村」老兵的故事。
一九六零年,退輔會在新民村內徵收了十五甲河川地,分成一百塊(每塊一分半),派一百名老兵來此開墾落戶,做為彰化大同農場的分場。當時「一片荒蕪,石頭比牛還大」,政府蓋了一棟糧倉,二間宿舍,買了幾條水牛,幾包種子及簡單的農具,發了六個月的糧餉,就把退伍老兵們丟在這偏鄉,讓他們自力更生,一肩一擔、一耙一犁,胼手胝足,辛苦耕耘。過了一年又一年,老兵們不再夢想反攻大陸,他們想結婚生子,由於河川地所有權屬於政府,沒有地籍證明,也沒有建築執照,老兵們為娶妻生子而徒手修築的各戶住屋,連戶籍門牌號碼都沒有,自然而然地形成違章建築聚落的原始樣貌,成為「非列管眷村」。老兵年華老去,又深居偏僻村落,無人願嫁來這裡,四川籍的魯炳誠,成了第一個娶啞巴太太的人,漸漸的,娶進農場的新娘,絕大多數都是啞巴,「啞巴村」之名便逐漸取代了「大同農場新民分場」。
「啞巴村」在台灣其實不只一處,「啞巴」在台語裡,不只是語障者,舉凡聽障、智障、腦麻、精障等,一切在婚姻市場裡弱勢的女性,都被叫做「啞巴」。一九五零年代戰後時期,臺灣社會整體普遍貧窮、醫療資源嚴重不足。在重男輕女的傳統理念之下,家中女孩病了,父母沒有能力、沒有時間帶她們就醫,因此常常發生女兒「腦袋燒壞」或是「耳朵燒聾」的例子。百萬外省族群性別比例極為懸殊,敗逃來台後,除了高階將校,更多的外省老兵只能選擇與台灣本省籍女性婚配,而社會經濟地位弱勢的低階士官兵,如電影《老莫的第二個春天》所描述,只能往偏遠的原住民部落尋覓新娘。
相較於住在眷村的,那些沒有官階、不能入住眷村的最底層老兵,在婚姻市場最弱勢,一些媒人為了賺取傭金,半哄半騙的誘使他們買下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婦女。老兵瞭解自己的條件,也常自嘲這樣的婚姻是在「清貨底」(水果小販將品質與賣相較差的放在底層)。原本被關在後院或柴房的殘障女子,在不再執行「禁婚令」的年代,就被老兵們一個一個的買了出來,娶為新娘,「啞巴村」老兵聚落,就這樣形成。曾長期任教榮光村國小國中的老師回憶,附近村落的殘障女孩嫁不掉,只有老芋仔肯付聘金,於是,附近村落的殘障女孩們竟然都嫁進了榮光村,為老芋仔傳宗接代。因為臺灣形似蕃薯,本省人自稱「蕃薯仔」,把外省老兵稱為「老芋仔」,垂垂老矣的老芋仔,與肢殘、精障、智障、聽障或是有語障的蕃薯太太組成家庭,生下一群被俗稱「蕃芋」的孩子,在偏遠農場相互扶持,過著清貧的集體生活,這就是啞巴村的日常。臺灣社會深受儒家傳統影響,男尊女卑意識濃厚,在溪洲鄉民的眼中,這些外省人對老婆的態度是不可思議的——老婆罵老芋仔老公,老芋仔卻不還嘴;有的老芋仔家事、煮飯樣樣都包……這在傳統的台灣社會幾乎見不到。這些老芋仔被國民政府拋在臺灣荒蕪的鄉間,回不去往日榮光的歲月,也找不到返回故鄉的路。被迫在異鄉終老的老芋仔,把最深沉的傷痛,化為對落地生根的家庭的疼惜;女孩們因為自身條件不好,也很認分,「而且,相對於當時台灣農家來說,嫁進榮光村經濟穩定,先生有固定收入,也有退休金,孩子都可以繼續就學。」這些貧苦聾啞殘障的女孩,嫁給年紀老大、滿口外省鄉音的老芋仔,人生卻在這充滿石塊、碎岩的墾地,開出花來。
「啞巴村」是台灣整個社會的最底層縮影,那些回不去家鄉的老芋仔,和委屈求生存的啞巴女子們,都是「高級外省人」視野之外的底層人物,而他們的冷暖人生,既嘲諷著歷史的荒謬,亦如〈海峽〉那首歌,以一連串無語的嘶啞吶喊,發出最無言而強烈的悲鳴與控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