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专利法的问题:如果王洪成在1988年就有水基燃料的发明,但没有申请专利,任何他人可以在10年之后再申请类似的专利来封杀水基燃料发明的应用吗?
相反,如果有一个专利已经在中国被批准,后来却发现该专利在申请之前的多年前就已经被人应用过,是否可以申请报告该专利作废?因为该专利不是该专利申请人的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