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证明:两个电路的消耗功率大于他们的吸收功率。
你有个错误的隐含假定:
第一次测量的电路-1的消耗功率 + 第二次测量的电路-2的消耗功率
= 第三次测量时 电路-1和电路-2 吸收到的总功率。
没有任何理由说它是正确的。理论上你能给出证明吗?
-------------------------------
既然你把
第一次测量的电路-1的消耗功率作为电路-1的吸收功率,
第二次测量的电路-2的消耗功率作为电路-2的吸收功率,
为什么不把
第三次测量的电路-1和2的“总消耗功率”作为电路-1和2的“总吸收功率”?
理论要自圆其说,定义要前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