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蒿素大事记看科学史研究中时空性证据的重要性
我想提出科学史研究中“时空性证据”这一概念以及它在确认科学发现及主要贡献者时的作用及重要性。这一属于哲学范畴的概念值得有兴趣的读者深入探讨。
科学史研究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记载科学发现的“时空性证据”。一项科学发现经过和发现人的确认在事件发生前后的记载往往最客观、最准确也最可靠。这些记载并非凭空产生。这些记载是由了解该科学发现事件的群体(或乃至国家)经过反复验证在科学发现“当时和实际存在”的前提下而产生的。这些记载便构成了“时空性证据”。
然而,科学史研究人员往往热衷于寻找所谓的人证、依赖于人们的回忆或讲述科学发现前后的故事来判断科学发现的可能经过而忽略了“时空性证据”。这是科学史研究中最忌讳的。
科学发现发生几年或几十年以后,人们凭回忆或以讲故事的形式再现当时的科学发现或试图推翻历史记载的科学发现和该发现主要贡献者的一切行为是最不可信的。因为,凭回忆讲述的故事往往和事实真相不符。其一,人的记忆力有限;其二,回忆或故事章节往往由讲述者的主观意愿来主宰;其三,这些回忆或故事往往会夹带讲述者的感情色彩。换句话说,如果讲述者对事件或当事人有不同见解或有抵触情绪,那么他或她的言谈必定对该事件或当事人不利。这些讲述者完全有可能来编造些什么、获若有其事地假设些什么千方百计地来否定科学发现和主要贡献者。
如何寻找“时空性证据” 哪?
有一个切身例子。2008年,在一次公司的产品推销会上,我偶然发现一台设备可用于解决我负责的一个项目的难题。作为项目总监,我正为如何解决该难题发愁。虽然该设备的原始设计是用于其他领域,但我的灵感使我相信经过改进,该设备完全可以解决我的难题。于是我和该公司探讨了我的想法。根据我的思路和要求,他们对设备进行多次改进,解决了我的难题。而该公司受到我思路的启发,拓宽了该设备的应用范围。而我设计的应用范围比该设备原始设计应用范围更广、需求更大,反而成了该设备的主要市场目标。为感谢我的启发和推广市场,该公司特地邀请一家专业杂志采访我并将采访文章发表于该杂志。有意思的是,去年底,我在加州参加国际专业年会,看到有一家医药公司研究开发部的同行发表了该设备的新用途。我说“我对这项应用很感兴趣”。同行回答说“这是我们最先开发的新用途”。我无语,问道“你读过某某杂志的采访文章吗?” 回答“读过”。我说“我就是某某,哪位被采访者”。对方无语。会后,他们说“感谢你这一应用思路,解决了很多问题。”
这并不是争谁是第一,而是实事求是。以上例子中的“时空性证据”便是那篇采访文章。对方并没有要求我将我团队的实验记录本的复印件寄给他。因为那篇作为“时空性证据”的采访文章是在特定事件发生前后,混淆是非的流言产生前对该事件的真实记载。它的说服力是不容置疑的。
发现青蒿素这一科学发现的“时空性证据”在哪?
中国中医科学院(原中国中医研究院)屠呦呦教授发现抗疟新药青蒿素。这一发现是人类抗疟史一个伟大的里程碑。以下列举的回绕屠呦呦发现青蒿素及当时(请注意:是当时)群体及国家对其发现该新药相应的报道、奖励等大事记的记载构成了发现青蒿素这一科学发现的“时空性证据”。这些“时空性证据”记载了屠哟呦发现青蒿素的过程并直接地证实屠呦呦为青蒿素发现者这一事实。这些“时空性证据”在特定事件发生前后,混淆是非的流言产生前对该事件的真实记载。它的说服力是不容置疑的。
1971年10月4日,屠呦呦及其领导的研究团队成功分离提取191 号青蒿中性提取物样品并证实其对鼠疟原虫有100%抑制率。
1972年 3月,屠呦呦在全国抗疟专业会议上报告该实验结果。
1972年11月8日屠呦呦及其领导的研究团队率先分离出有效单体青蒿素。
1973年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率先由临床人体试验证实青蒿素的抗疟作用。
1973年以后,在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研究基础上,其他科研院所相继成功提取青蒿素,并发现青蒿素含量更高的青蒿产地。
1973年至1975年,在中药研究所协调组织下,各研究院所协同破析青蒿素结构。1995年11月30日由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用x-衍射确认青蒿素化学结构。
1976年1月屠呦呦及生物物理所李鹏飞向中科院有机研究所通报青蒿素化学结构鉴定结果。
1977年,以屠哟呦为主要作者的文章“一种新型的倍半萜内酯—青蒿素”在《科学通报》发表。
1977年,屠哟呦因率先发现青蒿素所作的贡献获中医中医研究院先进工作者奖状。
1978年11月召开全国会议通过屠呦呦及其领导的研究团队发现的青蒿素治疗疟疾科研成果鉴定。
1978年中央级科技报刊《光明日报》详细报道了屠呦呦及其领导的研究团队发现青蒿素的经过。
1978年,屠呦呦及其领导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青蒿素研究团队获全国科学大会奖状。
1979年,以屠呦呦为主要作者的文章《青蒿素的结构和反应》在《化学学报》发表。
1979年,《青蒿素》获《国家发明奖》。
1981年,屠呦呦在首届《青蒿素国际会议》上作《青蒿素的化学研究》报告。
1982年,屠呦呦以唯一的代表身份出席全国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并领取唯一的发明奖章和奖状。
1984年,屠哟呦获“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
1986年,屠呦呦及领导的研究团队完成《青蒿素》新药开发。国家卫生部向中医研究院颁发《青蒿素》新药证书。
1987年,屠呦呦获《阿尔伯特 爱因斯坦世界科学奖状》提名
1990年,屠呦呦获首届“政府特殊津贴”。
1992年,屠呦呦或中国中医研究院最高荣誉奖和终身研究员。
1992年,屠呦呦及领导的研究团队完成《双氢青蒿素》新药开发国家卫生部向中医研究院颁发《双氢青蒿素》新药证书。
1992年,屠呦呦及领导的研究团队完成《双氢青蒿素》获国家十大科技成就奖。
1994年,屠呦呦当选中央国家机关杰出妇女。
1995年,屠呦呦当选全国先进工作者。
2002年,屠呦呦当选新世纪巾帼发明家。
2003年,屠呦呦及领导的研究团队获第十四届全国发明展览会金奖。
2003年,屠呦呦及领导的研究团队获泰国 Prince Mahidol Award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