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想念四哥的时候写下的一段:
今天擦一下我家的沙发,米色的皮沙发,已经用了十多年了,模样尚可,突然的,就想起来一件往事。
我大概2006年到文学城唱坛,四哥比我去的晚,晚多久不记得了。但算起来,认识四哥怎么也有十多年了。
十多年前我搬家,买了这个新沙发,还发了照片给四哥,分享我的小喜悦。
四哥说沙发好看,他家里也有一个颜色类似的,还告诉我如何清理保养,说他家的用了十多年了,还是很新。
想四哥了!他真的是我见过最温暖的男士。热爱生活,热爱家庭,做事认真。真诚热情。而且还是个冷不防就有些搞笑的体制。
开始我以为他是个老好人,后来发现他不是的。他是真的可以看淡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大度宽容,不与人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