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点名要熊猫电码,整熊猫语,我先把熊译中放这里。歌不够,文字凑。)
标题有点儿大,也有点儿……但在这个标题党横行的时代,我这算是保守的!闲聊我作为歌迷的经历,忆苦思甜。想听歌的前面有被我压楼下的几首暖场歌,每首都那么完美。
我的童年是在一个文化生活及其贫乏的时代。收音机里能听到的音乐多是颂歌,有不容置疑的歌词,什么什么“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当然也有一些根据优美的民间曲调改编的新民歌,现在不经意还会在脑海里萦绕,但那些歌词已经带来些不适了。希望将来能有人能把它们改正常了,再永远流传下去。
高考之后,我们几个好友天天像上班一样骑自行车去同学L家。 他的母亲已过世,父亲上班不在家。我们会围着他家的一台大三洋录音机听邓丽君的靡靡之音。那个时代,三洋录音机是奢侈品,邓丽君的歌也只能私下听。但对于十七八岁的我们,邓丽君的歌是天籁之音。我至今还是喜欢。有人唱邓丽君的歌,我马上就会对歌者有好感。唱坛里有好几个善唱邓歌的呢!那谁,还有那谁,如果有人让你们受委屈了,跟哥说,我,我看看哪个,哪个歌词符合你们的情形!
我的大学也不幸。尽管专业是自己选的,但更多是顺应时代潮流和他人的期待。我有些迷失,每天如饥似渴地长时间泡在图书馆里。但我专门不看专业书。先是把各省市报纸浏览一遍,然后去楼上剪报室,期刊室。图书馆里有一层是教师阅览室,我常常趁看摊儿的大妈不在,溜入其中。那里吸引我的是英文报纸,杂志。晚上在宿舍躺在床上,我会把耳朵贴在我的短波收音机上,听美国之音。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迷上了乡村音乐,知道了纳什维尔。我会痴迷地听VOA播放乡村音乐颁奖晚会片段,梦想哪一天能去纳什维尔就是人生的最大幸福了!
现在想来,喜欢乡村有着必然因素。相对当时歌词空洞的“主流”歌曲,乡村歌曲有故事性,也不复杂。有个笑话说乡村歌曲倒着唱的话,那就是老婆回来了,狗回来了,卡车也好了。动听的旋律,不那么快,不那么喧闹,隐约能听懂点儿歌词,能感受到歌曲的情绪。当时那感觉好极了!
另一方面摇滚乐还很少能接触到,它还没摆脱掉是西方腐朽文化的标记;乡村歌曲的主题相对健康,不疯狂。约翰丹佛,第一个到中国演出的乡村歌手,是受官方邀请的。官方媒体还给了些篇幅介绍。他的《乡村路》,当时可能比美国国歌更为人知。
相比之下,当时好不容易得到北京演唱机会的威猛乐队(Wham!)就几乎没有官方报道了(乐队经纪人花了一年半时间才争取到官方允许开演唱会)。现场的气氛据说也十分奇特。台上表演的是激情的摇滚,台下几乎寂静无声。主唱乔治迈克尔为了活跃气氛,用屡试不爽的招数,要大家一起跟节奏拍手。但大家开始没懂,稀稀落落地礼貌地鼓了几下掌。有大胆在过道上舞动的人,警察就直接拉出去了。这都是我听说的,北京离我那嘎达太远了。
但这毕竟代表着严冬开始慢慢解冻了,港台音乐很快就充满了大街小巷。但我的兴趣主要在欧美流行歌曲上。尽管当时的工资少得可怜,但我还是常常跑外文书店。除了去外国人不得入内的内部资料部买影印盗版书。知道这段儿历史的请举手!——可以放下了!(你年纪不轻啊!)再就是买原版磁带。先是买我熟悉的乡村歌曲,Kenny Rogers, Dolly Parton, Willie Nelson, 后来扩大到Lionel Richie, Michael Jackson,Dire Straits,Wham! ,Modern Talking等。
第一次接触Michael Jackson 的音乐也很偶然。尽管囊中羞涩,我喜欢逛照相器材店看相机,逛电器店看音响。有一次听到店里大声放着英文摇滚音乐,从没听过那样震撼人心的音乐。我旁听到最后,问店员是什么磁带,他说他也不知道,是翻录的。我后来从其它渠道发现听到的是Michael Jackson的Beat It和Billie Jean等歌. 我很快买来他的专辑,Off The Wall, Thriller。再后来,时代终于变了,中国也发行了他的新专辑,Bad。
有一段时间街头还有打了洞的原版带,好像买过Phil Collins。
每次买了新的磁带,我会迫切地一出店门就打开,放入随身听,骑车听一路。喜欢的会心满意足,不喜欢的会暗中叫苦。Bob Dylan, 我知道他是民谣大师。民谣和乡村是近亲,应该错不了。但我买的专辑里,歌长有十几分钟,又难懂,根本欣赏不了。我那个失望啊!
出国的飞机票是托在美的朋友买的廉价机票(还没有直飞的年代),结果飞机要转东京,旧金山,纳什维尔,再飞终点。在纳什维尔,晕机的我躺在机场椅子上都爬不起来了。乡村音乐之都,说好的幸福感呢?!
到了美国发现流行的是CD。 但直接到店里买CD还是很贵的。后来校园里到处可见BMG广告:加入计划,花一张CD钱,得到6张(或是12 张CD?),知道的这事儿的举手!经过几次参加,取消,再参加,我开始有了CD收藏。
工作之后,只听CD已经不能满足了。我开始去现场演唱会了。
其中第一个规模较大的是Sting的音乐会了。我临时在网上找了张票,下班后驱车去了一民宅。一个三十多岁的秃头听到门铃出来,他说他们几个朋友一起买的票,结果一个人有事儿去不了。他热情地问我要不要进屋一起喝几杯。从窗口看到屋里正热闹着呢,我空着手哪里好意思,并且离公告的演出的时间也差不多了。到了体育场,停车场旁边很多人悠闲地支着炉灶正烧烤呢,能容几万人的体育场里也很空。我有些纳闷。等到七点多,舞台上有了些动静。几个不知名的乐队先后上去比划了一阵。直到快到9点了,秃头和一干朋友才醉醺醺地来了,每个人手里还拿着一杯进场后刚卖的啤酒。体育场也基本上座无虚席了。过一会儿,舞台灯光骤变,浓雾在舞台上弥漫,振奋人心的音乐声渐起,场内一下安静了了下来。接着很熟悉的Sting 的声音传来,大家一阵欢呼。全程几乎每一首歌,大家都跟着大声合唱。
演出结束后,我开车慢慢随车流离场。侧头望去,路边又炊烟袅袅了。我终于意识到对大多美国人,这样的演唱会就是个大爬梯。大家凑一起热闹一下,嗨一下。但现场的气氛绝对感染人,在家听音乐根本无法复制那独特的感受。
除了偶尔Pop和摇滚演唱会,我去得最多的是乡村演唱会,记不清去过多少了。
去过Kenny Rogers的演唱会, 当时他已经不年轻了。有一首歌他边唱边走到台下,等他绕了一圈儿再走回台上,歌曲差不多要结束了。他开玩笑说现在老了,步子慢了,几年前他唱到第二段就能走回来。非常可爱的老头儿。遗憾再也看不到他的演唱了。
Randy Travis 是我出国前后最喜欢的乡村歌手之一,喜欢他特别的声音,也读过他艰辛成功的故事。但他的演唱会很令我失望了。音乐声太大,他的声音都被淹没了。遗憾的是后来他病过一场,恐怕再也唱不了了。
Vince Gill 的音乐会特别的棒。他有才华,但舞台上,人相当轻松,随意。聊天,开玩笑,邻家大男孩的感觉。一直都喜欢他。
还去过非常喜欢的Lionel Richie的演出。 他的嗓音已经没有当年那么好了,但演唱会还是让人很过瘾,都是熟悉的歌曲。他唱得非常投入,非常卖力。Mariah Carey就正相反,也许正巧她当天意外不在状态?
还去过 Julio Iglesias 的音乐会,当年有一盘他的磁带,其中和Willie Nelson合唱的 To all the girls I've loved before特别喜欢,尽管不明白怎么还有All呢,我一个都困难着!但音乐会有点儿失望,唱的大多是不那么熟悉的西班牙语歌。
Paul Simon的演唱会在一个大公园里,规模相当大。但没有得到我期待的惊喜。特别喜欢他和Garfunkel合作时期的歌曲。
今年夏天本来买好了票要去听Carrie Underwood 的演唱会,要等明年了。
现在还是喜欢听歌,但很少有当年的激动了。也许是好歌太多,太容易听到了。就像我们记忆中那些好吃的食物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味道。
但唱坛给我听歌增加了新的乐趣。喜欢大家对唱歌真诚的热爱,喜欢和大家交流的愉快。
一不小心又写长了,啰嗦程度和年纪成正比么?(小时候作文字数总凑不够)
有机会再写唱坛吧!
为了符合规定,我把我的声音悄悄地放到最后。来晚的我可不保证啊。
如果是编程的话,这里是 return语句
作为资深听众,也为了保持唱坛歌声的水准,唱坛应该允许我发贴不发歌。班长你们讨论一下,比方增一条发三千字以上的帖子允许无歌的新规。当然抄作业的不算数了。我猜无班长会大声说:“No! 这个熊版乡村路是多好的对比啊! ”
哈哈!我是瞎说了。厚道的无班才不会呢!
很欣赏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跑调也是一种二度创作 ”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