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从第一段倾国就蠢蠢欲动,但时候未到,第二段开始就大张旗鼓的个人风格凸显,太稀饭了! 他掌上的明珠非常惊艳,特别是最后一段的这句,你明显超过了原唱! btw,窝在角落码字,结果手机抽风,恼火的很, 重新用电脑再赞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