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番话,往褒义说是“振振有词”,往贬义说是“狡辩” :)))

来源: 2014-03-14 08:31:5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你是被“当事人”逼到墙根,才私下交流的,这和主动坦承是两码事。

另外,你是怎么定义的当事人的?和你有过言语争论最多的,应该是我,你没跟我交流过啊。。。

你不光几次矢口否认自己是唱歌的,还多次在同一个贴子里,“福教授”和“又胖了点”这个ID同时出现去顶,这些都是放烟雾弹,刻意做马甲的典型表现。

你的贴子里一再提倡要真性情,说真话,那就从坦率大方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开始,特别是发表不同意见时,穿正装更是可贵,你相信自己的观点,又有什么不可以坦诚出来,堂堂正正地说的? 否则马甲和正装混在一起,特别扰乱视听。

你在坛子里一直是稳重正派的形象,我也一直很尊重你,当我发现居然是你穿着马甲和我对峙时,那感觉不亚于7级地震。。。不知道坛子里多少人知道这个事实后,会感觉到多少级地震。。。

我理解你现在的感受,所以你要辩解一下我也理解,所以我不想和你再深究这个话题,希望你以后能做到真性情,有话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