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反”运动与“抗美援朝”(29)

“五反”运动与“抗美援朝”(29)

 

驳“三年来猖狂进攻”论

 

毛泽东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的批示说:“藉此给资产阶级三年以来在此问题上对于我党的猖狂进攻(这种进攻比战争还要危险和严重)以一个坚决的反攻,给以重大的打击。”这是中共发动“五反”运动的总纲,也是发动“五反”最主要的理由。当然,这也是毛泽东强加在民族资产阶级头上最严重的罪名。毛泽东的这个批示表达的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民族资产阶级就一直在对中共进行的猖狂进攻,而且这种进攻比国民党蒋介石与中共之间的战争性质还危险和严重;意思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一贯的反动,一贯的反共;意思是共产党没有对不起资产阶级,是资产阶级忘恩负义。因为中共即使在夺取政权后也没有把民族资产阶级当成反动派,而是把他们作为“人民”一份子团结,可是民族资产阶级还不领情,坚持反动立场不变,是可忍孰不可忍?毛泽东这样说,是把中共摆在了受害者的位置。在这样的理由下发动“五反”,中共不但可以在道德上占据上风,还可以博得大众的同情。

毛泽东的这个批示,就“五反”运动而言是这样的意思,就这个批示所包含的全部意思来说,则不仅止于此。更深一层的来推敲,其实它还含有准备推翻《共同纲领》,把民族资产阶级作为反动阶级清除出“人民”的行列的意思。因为民族资产阶级一贯的反动,一贯的向党猖狂进攻,难道还不是反动派?难道还不该把他们清除出人民的行列予以打倒?所以这是一个十分严厉的指责,十分严重的问题。指出这一点并非是我过度的妄猜,而是有事实根据的。毛泽东后来说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就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说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结束了。这个说法和这个批示的意思是一致的。然而,《共同纲领》是建立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基础之上的,是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刚刚两年多一点,毛泽东就想要推翻《纲领》改变政体,这究竟是谁的过错呢?难道是因为民族资产阶级向共产党“猖狂进攻”,才引起毛泽东想要改变国家政体的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不但中共进行“五反”是有理的,即使把民族资产阶级消灭了也是资产阶级咎由自取。因此,这里需要澄清一个问题:即这三年来,民族资产阶级究竟有没有向中共发动过猖狂进攻?如果说这三年中确实有人在“猖狂进攻”,那末是谁在进攻?是什么人向什么人进攻?尽管,毛泽东现在是中共新皇朝的“皇帝”了,他的“金口玉言”具有雷霆万钧之力,无奈世界上还有比“金口玉言”更有力的东西,那就是事实。事实胜于雄辩,更胜于谎言!那么事实又是什么呢?事实告诉我们,这三年来确实有人在猖狂进攻,但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向中共进攻,恰恰相反,是中共在向民族资产阶级进攻。下面请看事实:

事实之一:中共滥印钞票,这是向中国人民包括民族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中共建政初期一直以狂印钞票作为支撑财政的主要手段。以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上海解放之日起算,在八个月不到的时间中,人民币发行量扩大了三十四点五倍。从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一日发行人民币以来,到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旧币改新币,旧币一万元换新币一元,人民币贬值了一万倍。这是毛泽东也无法否认的事实。中共狂印钞票,本身并没有等值的黄金、白银或实物做担保,这就必然地要引起货币贬值,即俗称的通货膨胀。这是从一九四九年六月到一九五〇年二月全国发生四次大的物价涨风的原因。而这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所造成的损失,中共并不负责,这些损失是由全体中国人民来承担的。所以这几年来中共实际上是对全体中国人民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劫掠。在这些被劫掠的人民中不单有一般的工农小市民,也包括了民族资产阶级。相较而言,民族资产阶级受害的程度比一般的工农小市民更严重,因为他们拥有的货币量比一般民众要多,因而损失也就更大。所以这里先不说别的,单就这货币问题而言,三年来不断在“猖狂进攻”的人不是民族资产阶级,而恰恰是中共自己,是中共在向人民进攻,向民族资产阶级进攻。

事实之二:中共用税收政策向民族资产阶级猖狂进攻

政府与工商界的关系,对工商界是扶持还是打击,是培育还是戕害,最能在税收政策上体现出来。中共在夺取全国政权前,为了争取民族资产阶级的好感,一再抨击国民党政府横征暴敛,是“民国万万税”。如今中共执政了,可它在税收问题上又是如何做的呢?民族资产阶级的税负是减轻了还是加重了呢?还有,建国后中共的税收工作是否做得很差,以致被资产阶级大大地钻了一个空子,所以在“五反”中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商户被认定在不同程度上犯了“偷税”|“漏税”之罪呢?

为了说清这个问题,让我们先从中共的税务历史说起。据刘佐《毛泽东税收思想和实践初探》一文(刘佐,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本文收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史研究所编《财政史研究》第六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中共早在井冈山时期就制定过《土地法》,其中有对土地税的规定,基本税率为百分之十五,但有特殊情况可以减少税率甚至免税。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共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分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种。商业税以资本额二百元到十万元分十三个等级,分别征收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八点五的累进税。这是中共征收商业税的开始。从这个《税则》看,中共从一开始就在税收问题上明确地贯彻了一条阶级路线,将普通农户和富农分开,以不同的税率征税。普通农户收获的干谷,从每户每人四担起征税,而富农则从二担起就要征税。一九三三年九月十八日发布的《农业税暂行税则》,将贫农和中农的税率定为百分之一点五至十八点二,富农的税率定为百分之四至百分之二十七点八,也凸显了对待不同阶级实行不同税率的阶级政策。不过那时候中共占领割据的地方还不多,而且政权不稳定,税收也就不稳定。那时的财政收入就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第一号《训令》承认的那样:“苏维埃政府的财政来源,最大部分应当是夺取敌人资材和对剥削阶级(地主、豪绅、军阀、官僚反动分子、富农和大商人等)的没收和征发。”一九三二年七月十三日,中共修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将商业税资本额从一百零一元至五十万元分成十四个等级,分别征收百分之六至百分之二十五的累进税。此外,还另征营业所得税。营业所得税税率多少不详,但两税相加,估计最高税率起码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刘佐说这样的征税额度“大幅度增加了商人的税负。”中共的税收政策具有这样鲜明的阶级倾向,所以若要说谁对谁“进攻”的话,那么可以说中共从最早割据时期起,就立场鲜明地在向富有阶级、包括民族资产阶级进攻了。

红军到达陕北以后,随着中共军队和各种机构人员的扩大,财政开支也不断增加。但根据地土地人口有限,税源也就有限。中共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对根据地人民进行横征暴敛,除了地主、富农、工商业者包括小商小贩,即普通农民也不能逃脱此种命运。这里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一个是陕甘宁边区历年征收公粮的数字。在一九三七和三八年,边区政府每年征收公粮一万担,但是到了一九三九年却突然增加到五万担,一九四〇年又猛增到九万担,到一九四一年竟然增加到二十万担。五年之中,边区的土地基本上还是那么多土地,农民也基本上仍是那么多农民,可上交的公粮却增加了二十倍,这让当地农民怎能承受得了!公粮猛增的原因是边区的“公家人”人数激增。中共以抗日为号召,吸引了全国很多激进青年投奔延安。当时边区总人口一百五十万,却要养活中共十万“公家人”。以陕北的土瘠民贫,这样沉重的税赋农民实在难以承受。(一九四八年三月,陈云在东北谈物价飞涨原因,说到脱产人员太多会引起财政压力问题,认为“在当时的经济水平下,脱离生产人员超过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二就会带来财政压力。”当时东北的生产水平远高于陕北,脱产人员尚且不能超过百分之二,而陕北脱产人员已达到总人口的百分之六点六以上。)因此陕北的老百姓与之前江西苏区的老百姓一样,对中共是怨声载道却又无可奈何。一九四一年六月三日,边区在延安杨家岭小礼堂开会,突然发生雷击,参加会议的延川县代县长李彩云当场被雷电击中身亡。与此同时,有一位农民的驴子也被雷电打死。这位农民乘机发泄心中的愤懑,说:“老天爷不睁眼,雷公咋不打死毛泽东?”还有一例:一九四八年二月十八日,西北野战军司令彭德怀向中共西北局和中央报告,其中说:“据我们在延川城调查,全城征营业税者十三家,无一家雇人劳动,均属小本商贩。一九四七年向他们征收营业税,折合细粮三十石。如果按此征收,他们全部的货物都不够缴税。实际上只收到九石,约占全年营业利润的百分之六十。”换言之,这十三家小商贩全年利润只有十五石细粮,中共计划征的税却要三十石,是全年利润的两倍。即使征税人员“手下留情”只征了九石,但征税以后十三家人只剩下六石细粮,平均每户只有零点四六石,如何教一家人生活一年?由此可知中共税收的暴虐程度。

又据有关资料指出:在中共有一些老“解放”区,税收不靠税则,而是采用“民主评议”方法来征集。其做法是中共需要多少钱,按地区分摊下去,然后由各地按行业或人头分摊。由于各行业之间情况不同,同行业中各家的情况也不同,在分摊的过程中进行“民主评议”,让经济情况好一点的多分摊一些,经济情况差的就少摊一点,而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将征收的钱款收上来。这种方法虽说“民主评议”,不采取划一标准,似乎多了一点灵活性,但因为征税没有限制,实际是中共要多少你就得给多少,税负成了无底洞,对纳税对象而言乃是苦不堪言的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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