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擬修法:華僑不可雙重國籍,外籍人才和被海外領養的韓裔人士可擁有雙重國籍

来源: Bluelight涨停突击队 2009-09-02 09:09:3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423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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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擬修國籍法 旅韓華僑仍不可有雙重國籍
http://news.sina.com 2009年09月01日 18:02 中央社即時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2日專電)南韓法務部計劃10月向國會提交「國籍法修正案」,除外籍人才和被海外領養的韓裔人士可擁有雙重國籍外,在韓國生活達兩、三代的華僑仍不可有雙重國籍,頗令韓華僑社失望。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幼年被送往海外讓外籍人士領養的韓裔人組織「海外領養人聯合會」事務總長金大元,在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海外被領養人對可以恢復韓國國籍表示歡迎。據最近所作的問卷調查顯示,97%的作答者支持此一法案。

  相反的,在南韓出生的「漢城華僑餐飲業聯合會」會長唐光裕表示,為了韓國的國際化和吸引華商等發展,應允許華僑擁有雙重國籍。

  他說:「我們可以不考慮因持有外國人身份而帶來的不便,但我們已在此紮根生活了兩、三代,為了對居住達數世代的韓國認同感,應允許華僑擁有雙重國籍。」

  一位嫁到韓國的越南婦女安承姬指出,8年前與韓國男子結婚,但怕孩子在上學時因戶籍上沒有媽媽的名字而遭嘲笑,特別在2007年放棄越南籍加入韓國籍。

  她表示,對於因結婚而移居南韓的外國女子不可擁有雙重國籍,實在令人失望。

  南韓法務部國籍與難民科長車圭根表示,對於結婚移民和華僑是否能有雙重國籍的可能性,將觀察「國籍法」的修正和施行後的輿論趨勢,再作考慮。

  根據南韓法務部上週公告的「國籍法修正案」,在科學、經濟、文化、體育等特定領域的精英,或為韓國利益作出貢獻的外籍人士,將被列為特殊入籍對象,他們無需參加入籍考試,不會受到義務居住期限(5年)的限制,而且可擁有雙重國籍。98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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