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韩国人长沙无证驾驶肇事致同学家破人亡!法院仅判赔16万!

2008年7月12日4时许,韩国游客崔昶根在参加完其哥崔成根的婚礼后,驾驶借来的现代轿车在星沙黄兴大道与潇湘路的交叉路口,无驾证、超速撞向正常行驶的何全亮驾驶的力帆牌三轮摩托车(拉潲水),致使何全亮当场死亡,坐在车斗里面的其妻杨安芝被撞飞11.5米而至残,事故后交警部门认定崔昶根负主要责任80%,何全亮(同学父亲)负次要责任20%,其妻不负责任。

何全亮(同学父亲),男,46岁,湖北宜城人,遇害时在湖南长沙县黄花镇长丰居委承包经营当地村民梁军的百头大型猪场,现有证据:当地长沙县黄花镇长丰居委开据的证明、村民梁军签字按印、黄花镇兽医开据的养猪数量证明、事故后猪场养猪数量录像。然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云坤竟然一概不以认证。

崔昶根,男,40岁,韩国釜山人,来长沙旅游并参加其哥崔成根的婚礼,其他不详。

崔成根,男,42岁,韩国釜山人,是湖南钢化玻璃公司(HEG)老板。

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我们在交警队问负责此案的交警李成林“在现场时为什么不对韩国人做酒精测定?”李成林蛮横无理的说“我认为没这个必要做,是我执法还是你们执法?”我们问“为什么不拘留肇事者?”长沙交警队事故科长粟龙说“崔昶根鼻骨骨折,在住院。”崔昶根逍遥法外长达19天。请高级人民法院找法医鉴定,崔昶根根本没有鼻骨骨折,更谈不上住院治疗。直到7月31日,我们**到湖南省公共安全专家厅,省厅直接下令才把肇事者拘役到案。

7月15日左右,交警大队文大队长召集我们在2楼粟龙的办公室谈话(当时粟龙在场),“我看现在主要是先把肇事者拘役,再到看守所去和他谈赔偿为宜,我们有的领导就是媚外。”

7月20日左右,在交警队3次调解不成时,身为国家pol.ice的粟龙竟恼休成怒的指着受害者的亲属杨安清的鼻子说:“你们想要外国人的钱,我就不答应。”

残者杨安芝在湘雅医院住院期间,肇事者的哥哥及其所请律师谭珂多次拒付医疗费(多次医院催交医药费,三次医院停药,最后被迫出院),我们多次**湖南省交警总队,在总队长和总队纪委书记的督助下,交警队才五千、三千的支付医疗费,事后得知肇事者交30万元的保证金给交警队(崔成根请的律师谭珂说“当时缴纳30万元的保证金是交警队承诺不会抓人”),治疗费用应由交警队从保证金中支付,但我们一直拿着医院的催款单却拿不到治疗费。

在肇事者被拘役的7天内,韩国老板崔成根两次通过各种渠道要保释肇事者,都被铁血局长(不知姓名)以不合法为由不准保释。案件到检察院后,崔成根又要保释肇事者,遭检察院拒绝。然而案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没过几天,在法院的暗箱操作下(当然法院有所谓的法律根据)让崔成根保释肇事者。2008年12月17日,受害者的儿子何卫力,女儿何秋微去问中院审判长李云坤为什么可以保释肇事者时,李云坤口出狂言说“是省长周强打电话让保释的,有什么意见去找领导”,还说“你妈听你大舅的话要140万,最后得由我们判”,并威胁我们说“现在人家韩方给你们20万元人民币就算了,不然我只给你们判几万元人民币。”12月22日左右,李云坤审判长主持调解时,说“我是尽义务给你们调解,你们要上告,要闹事,打横幅,爱怎么闹,我奉陪到底”。当天调解我们提出诉状要求按北京二中院判定德国人舒马龙的标准,赔偿80万元,从没提过要求赔偿140万人民币,李云坤审判长多次火上浇油以至搞到今天的状况。我们也不愿意出门在外挨饿、受冻、遭人白眼。

在肇事者被保释后,李云坤法官再次调解时,我们仍然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然而崔成根明目张胆的阴笑、坏笑,让我们受不了韩国人那种嘲笑的嘴脸,以至我们情绪激动。

最可笑的是我们所谓的李云坤法官竟然颠倒黑白在判决书上说“肇事者主动投案自首(明明是我们**到省公共安全专家厅,省公共安全专家厅下令拘役的肇事者),说肇事者认罪态度好(从未告慰、安慰死者、残者,甚至拒付医疗费,何来认罪态度好?)”法官是弱者的最底线。如此法官,谈何公平?

纵观我们一群弱者的遭遇,韩国人何以在中国境内傲慢无礼、有恃无恐,就仗着财大气粗“有钱能使鬼推磨”。面对此次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残,李云坤法官竟然判赔受害者人民币16万元(包括死者丧葬、残者治疗等一切费用),肇事者拘役4个月17天(在法官李云坤宣判的当天是肇事者拘役的最后一天)。天理何在!

为此我们恳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7.12交通肇事案”,也恳请高级人民法院让李云坤法官回避。当然,我们从网上、报纸上也收集到相关案例。希望按北京二中院判定德国人舒马龙的标准对待本案民事部分,同时认为队肇事者的刑事部分应该从重判决,因为肇事者轻视中国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更重要的是藐视中国的法律。在现在中国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的时期,三湘大地绝不容忍出现这样轻视中国公民、藐视中国法律的韩国恶棍!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