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也不是永恒不变的,照你说了的,几十年前,那个为Bus上的位置争辩的黑老妇就是无事生非了

照那时的法律,判她有罪,陪审团还不一致通过?照你看为了个座位挣来争去,无聊吧?对黑人的人权会有用? 但,大事都是小事儿积累起来的,小事儿都不敢干,何谈卧心藏胆的干大事儿?
永远等着主人施舍的,永远是奴才,不管身体是否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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