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今天的水贴,想说一下,虽然我跟知府的想法一样,如果离婚,一定要孩子

来源: 2011-10-23 23:49:1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当妈自觉没有能力给孩子好的生活(不在于客观条件,而在于主观意识),从这个角度说,还是留给有能力给孩子提供好生活的人来养,无论客观环境如何,爱心总是可以取代所有的客观环境的缺陷。

说真的,养育之情,是血脉无法替代的。真的是,happy mom, happy kids。

如果没了happy mom or parents,那么happy kids也无从谈起。

我觉得,是不是对孩子好,不在于你是否能创造怎样的客观环境,而是主观意识里,你是不是能够给他足够的爱心。同理,富人家的孩子未必就比穷人家的孩子要快乐。希望所有的妈妈都知道这点,毕竟,孩子最最愿意依赖的,不是别人,是自己的亲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