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们,请给点意见。 在谈婚论嫁,讨论婚后财务问题。

来源: 2011-01-04 07:30:0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发现BF多付EX小孩抚养费和其它孩子花费将近一倍。BY LAW 每月只需付1000刀左右,但他前妻硬是让他付差不多1800刀, 这样他每月收入的一半都给他前妻了。 这是他们离婚时签的协议,他特别爱孩子,所以他愿意付那么多。但考虑到今后我们要结婚,有很多的开销,我想让BF重新签协议,BY LAW 他该付多少就付多少,剩余的钱他自己可以花给孩子或者至少有一部分可以补贴家用,没必要经过EX的手,因为他EX是凡是名牌,信用花爆的那种人。谁知道她真正用了多少在孩子身上。一想到他EX浑身名牌,我们这边却过着缩手缩脚紧巴巴的日子,心里真是有点不平衡。 姐妹们,如果是你们,你们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