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嘛要遵守,难道我也要成同性恋?产生和最终以那个为主要,才是我们争论的焦点。

来源: 2009-04-27 08:46:5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就觉得异性恋为立法的主旨,也为自然选择的主旨。如果按照自然的优胜劣汰,是否同性恋因该最终被淘汰呢?而不是反过来成为社会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