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该不高兴
男友离婚条件之一是房子不卖,不换名字,还是和ex共有。等到孩子长到18岁再卖。但是bf要供房子所有开销的一半(mortgage, tax, insurance 。。。)。 bf自己一人在外面rent。 我觉得这样很不fair。 ex应该付他market rent的一半,因为房子一半是他的。 我说再怎么样,应该让ex付这笔钱,可以放进孩子的教育基金,今后也是他们孩子的钱。如果这点都不能做到,我说不结婚,经济上分开。其实bf对我很好,我也不想逼他,可是我心里不舒服,好像我在帮他养ex。怕时间久了也会影响我们的感情。也许就是dating, 各自独立还比较好。我这样想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