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一个男性视角的吃瓜贴

来源: 2021-12-20 03:50:1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男性如何看待王力宏事件?
 

这事呢,我的观察角度不是男女关系,而是职场。

我理解里王家的想法是:我雇了一个人生孩子演几年老婆,现在完事你可以拿点工资滚蛋了。

我理解里女方的想法是:王家是在招合伙人,哪怕我只是个走后台路线的合伙人,不直接带业务,也该有股份,需要按比例分钱。而且王家当时肯定也没有说明7年到了35岁就下岗不续签劳动合同吧,你以为这是中概互联网啊。

问题就在于王家招人的时候是按合伙人的job description招的人,给的title,放的股,所以才领证了。女方这些年kpi也完成的兢兢业业(5年生3娃),肯定以为这是终身合同啊。毕竟吴佩慈梁洛施Mandy的例子在前,全世界哪家有钱人都没有招人生孩子后直接赶人的规矩吧,何况她比那几位还多个结婚证。

现在突然反悔要终止合同的是王家,女方要钱,那也是走劳动法(美国离婚法),你非要说有个奋斗者协议(婚前财产公证)就如何如何,抱歉我们打工人没法和台湾资本家共情。就算你说她拿的是华为那种不流通的虚拟股,也要回购,哪有直接作废的。

对了,虽然王家很聪明的签了婚前协议,可是没有保密协议,员工爆料不违反任何协议。王家不服气可以告她啊,不管中国美国台湾地区都是有法院的。我不明白王家算老几开除员工还想不让人抱怨,达里奥不比你一个唱歌的有钱几十倍,桥水在Glassdoor上被爆料的都能出书了。

如果非要我代入,我和我现在的公司已经在一起10年了,感情还是有的,我也很喜欢我的项目(因为不用干)和我的同事,公司也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如果明天公司突然翻脸开了我还不给赔偿,我会不会爆料尽最大努力拿赔偿?这不是废话嘛。

评论区有朋友说:李的工作愿意干的人很多,所以不配拿那么多股份。这个话从逻辑上咋一看也没错,但是有2个问题:

1,作为打工人,我不会共情“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的老板逻辑。我只相信老板雇我就是因为我最合适。

2,王力宏就配挣那么多钱了吗?你要立人设是不是等于新开一个业务线?是不是招了个合伙人来搞这个业务?你不想分钱可以偷偷代孕啊,谁逼你搞这块业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