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oad to hell

来源: 2018-12-02 00:35:5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is paved with good intentions.

有人上网寻求意见建议,有关法律。我从理性实用角度针对她担心的法律问题作了分析,指出关键的问题是credibility, 并为她现在的处境着想,建议她拒绝出庭作证,put this behind and move on. 还特地用一个类似的真实例子,说明“受害者”事发时的表现对credibility的重要性。

乖乖,某些人就迫不及待地以道德高姿态出现了,什么“逼迫”啦“恐吓”啦“虚伪”啦“丑恶”啦“诋毁”啦“混账逻辑”啦“恶毒”啦“嗜血”啦“人品”啦“人血馒头”啦,道德制高点哪个高就往哪里爬,也不怕掉下来伤了自己。这世界上似乎只要不跟她们一起万分同情家暴受害者并强烈谴责施暴者,就是丧失人性罪大恶极。

可惜法律不是道德,不是义愤填膺喊口号。法官更不是道德婊,而是重证据和credibility。不然只有把所有被指控的“罪犯”都关起来,把为“罪犯”辩护的律师都吊销执照,并对“受害者”表达最深切的同情关怀支持,才能不被吃瓜群众的唾沫淹死!

人人都有感性的一面,理性决定了人与动物的不同。在我看来,理性还是决定人生成功与幸福与否的重要因素。观察并置身网上对几个事件的争论,更坚定了我对理性之重要的结论。

回到开头的那句话,提醒那位迷茫的求助者,也是警醒我自己。

至于那些借机以道德为武器攻击对手的人,你们就省省吧。你们的“道德观”,在法律面前是走投无路的律师才企图用的小儿科,绝对会被法官当场禁止。哦,对了,那位说我的法律知识是二手货的,别不服气,放你的无论几手法律货过来,我用二手的跟你较量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