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接受的道理往往就成为自己价值观的一部分。
不把幸福观作为根本的利益,只是物质作为利益来考量,产生利他,利己的分类。适合有些人的价值观。比如把利他定为高尚,利己定为自私,把人分成高尚,和自私两类人。
如果接受人本能都是趋利逼害的观点,那么就会产生困惑,人为啥要利他?矛盾就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