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说一下我再婚九年多后的麻烦事, step-son将在三个星期后搬来和我们同住

来源: 2012-10-22 08:37:4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当时想, 这下他终于可以自立了, 还暗自为老公高兴了一下"

为你自己高兴吧。高兴的太早了。你自己觉得亏了,50%的费用嘛,还要养这个“儿子”。当他是儿子吗?如果是你自己的儿子呢?

我认为,你已经付出了就再坚持一下吧!不要用离婚来要胁你的老公。如果为了还要在经济上扶持这个“儿子”就要与老公离婚,那么只能说明你自己与你的老公是相互利用,那就趁这个机会赶紧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