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50+20+(10x3) 每个人掏了100,收回去10块,共出资270,有250给了旅馆,20给了小费. 错在:"90元 X3人=270元 +服務生的20元=290元",270元 里面已经包括了"服務生的20元",反而没有包括各自拿回去的10块,共30块. 所以, 270+3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