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何原本中的一尺之棰:莊子教Euclid 数大米?:)

来源: 2025-07-21 09:19:0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顶风作案,我从西史辩论中第一次知道,

老除的几何原本和我知道Euclid不太一样:)

笑抎一向杠精的圣地,希望能笑谈一下这个欧式几何的演化:

为什么第四求和相对应的公论从原来的版本中取消了。

这老徐的几何原本共有六卷。
每卷由 界,求作,公论,题 四个部分组成。
界对应于定义(definitions),
求作和公论对应于公设和公理(postulates and axioms), [注 求作仅限第一卷]
题对应于 由定义,公设,公理推出的定理(propositions).

一提几何,相信大部分人跟我一样
首先想到的就是边边角角,知道有五大公理
和平行公理的演化。

Euclid 列出了五公设五公理
但这徐版第一卷有四求十九论。
我们熟悉的五大公理只对应于第一二三求和第十,十一论。
不知道有多少朋友听说过这个漏掉的第四求。(附在最后)

在这第四求中,为了说明无穷小,

莊子的一尺之棰日取其半都岀来了:)

我理解这应该是老徐的注或编者按。

但令人称奇的是,结合这第四求,"几何"在第五卷第一界中就有了明确的意义。

不但有几何还有互补的几分。

这几何几分为有理数无理数在测量中应用提供了理论基础。

我理解加不加第四求,对几何原本的定位就大不相同。
不加,看起来欧氏几何在讨论纯逻辑公理体系,
加了,这个几何原本就像是一个测量学的手册。

徐版第五卷第一界:“分者,几何之几何也。小能度大,以小为大之分。以小几何度大几何谓之分。
法曰,几何之几,何者谓非?此小几何不能为此大几何之分也。如一点无分亦非几何,即不能为线之分也。一线无广狭之分,非广狭之几何,即不能为面之分也。一面无厚薄之分,非厚薄之几何,即不能为体之分也。曰,能度大者谓小几何,大几何能尽大之分者也。如甲为乙、为丙之分,则甲为乙三分之一,为丙六分之一,无赢不足也。若戊为丁之一即赢,为二即不足,己为丁之三即赢,为四即不足,是小不尽大,则丁不能为戊己之分也。以数明之:若四于八、于十二、于十六、于二十诸数皆能尽分,无赢不足也。若四于六、于七、于九、于十、于十八、于三十八诸数,或赢或不足,皆不能尽分者也。本书所论皆指能尽分者。故称为分。若不尽分者,当称几分。几何之几如四于六,为三分六之二(即三分之二),不得正名为分,不称小度大也,不为大几何内小几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