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柳公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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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miles
于
2022-12-16 1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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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绰“俄检校户部尚书、山南东道节度使。行部至邓县,吏有纳贿、舞文二人同系狱,县令以公绰素持法,谓必杀贪者,公绰判曰:‘赃吏犯法,法在;奸吏坏法,法亡。’诛舞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