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偷懒,那个段子应该有个前段

来源: 2016-08-04 13:10:11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现在资方的application form通常有一项是current salary, 不填跟本在HR就被卡住了,完全不进行下一步的面试。如果此政策推行,起码这个blocker被移开了。

面试完后,资方想娉用,因此政策,资方只好丢个数过来,劳工一看,180K, 比自己现薪少,于是开始讲价,这就有了上面那个段子。 但若资方丢220K, 劳方则欣然接受,无段子。

然而,若资方在一开始就知道劳工现薪是190K,资方很大可能不会给超过210K。

阳台的例子是有关联的。Contractor是劳方,我是资方,我请他盖阳台,他给价5000. 如果我不知道他跟我邻居(另一个资方)盖同样的是3000,我可能就同意了。但当知道他与另一资方干同样的活是3000,我心里就隔答了,对吧? 人都是一样的,资方也是人组成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如果劳工在讲价时不提供证据,口说现薪完全没有作用。但是,如果劳方已然到了讲价这一步,也并不要求薪资的大幅提升,可以自己“选择”提供证据。 这个政策让劳工有了“选择”的机会。劳工也可选择不提供证据,你爱信不信爱请不请,也行。

人可以选择跟不可以选择差太远了,这个政策给了劳工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