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民国实施的《民法》定义了重婚罪。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明文“禁止一夫多妻”,也禁止纳妾。签发此法有3

来源: 2022-10-11 19:28:5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3人:毛泽东、项英、张国焘。毛泽东是第一签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