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对持中国护照的夫妇,当初也是在中国办理结婚手续的,在日闹离婚,不知能否在日本办理离婚?结婚16年,女方因无职,除了分财产,有机会得到瞻养费吗?和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如果行,那中国国内的房产啥的,得回中国再打官司?来问俺,俺不懂,请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