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
决定借钱给她时,首先,从总额里减去20万,让她自己想办法,跟朋友借还是让店里提前付工资。为了让她体会一下“遇到事情首先应该是动脑费力,自己尽最大可能的想办法解决,而不是自己不尽力,只把难题交给姐姐”。同时也希望她碰碰壁,不然一直以来的帮助,都习以为常。我告诉过她,他人的帮助,无论大小,都要感恩。他人的帮助,不在走投无路时不要轻易开口,人情这个东西只能留在救命时动用。动不动就用,这份交情就玩完了。
然后,再次跟她确认,今后是否有决心和计划在日本生存下去,一切都要靠姐姐,那就回去吧。姐姐有姐姐的生活,不可能每个月都留心替她存10万,以备借钱交学费用,而且永远没有还清的时候。更何况,我当初来,可没有一个随时可以替自己做各种担保,可以借钱的姐姐。表妹表示她是认真考虑,并后悔当初的懒惰了。不过这一回借钱,我让她写了借据,并且将还钱计划和还钱期限写上,必须带着责任心,而非过了眼前一关就又忘了痛。
接着是她计划提前一个月退掉公寓(契约5/11到期),4月开始住到我家,然后尽快找房子5月份搬走,赶不及的话,5月之后住多久就给我多久的房租。后来得知,她继续住的话,需要交3万8的房租,不住的话,作为毁约赔偿也得交3万。我说那就继续住满好了,她不乐意,原因是手头太紧,继续住得多交8000。我问她,你是觉得住到姐姐家不用给钱,这样就能省出来8000块,但你有没有想过你在姐姐家住一个月也是有开销的,仅是姐姐不跟你要而已。你这种计算方式也未必太自私了。让她继续把公寓住到满期,这期间找房子。
到了4月底,来电话房子找到了,钱不够,并且即使搬家也得5/7。只好又借了她10万,并让她从月底住到搬家为止(真狠心,还是差点儿)。
最令我生气的事情来了。5/7这天,她本来要休息一天来搬家,我觉得对一个没钱的人来说也未免太奢侈,叫她白天打工,利用晚上8点以后的时间搬个三趟就行了(川崎--大森,两头都是车站步行距离,大家都知道京浜東北線最晚要到凌晨1点)。她开始墨迹了,想搬一趟带点儿换洗衣服过去就算了,剩下的行李还放我这儿,以后慢慢搬。我说你必须遵守承诺,所有这一切都是在5/7搬走的前提下成立的。她拉长了脸答应5/8搬完,但得打工下班后晚上过来。我说不行,最大的让步已经给了,5/8早上,你早点起床,电车第一班5点多就有。搬好了,也方便姐姐打扫收拾(她的行李3月就弄过来,又给铺床什么的,一个房间都跟仓库似的)
反正,各种不高兴,各种理直气壮,愤怒的反问我:连放点儿行李都不行。我说你知不知道在这个社会,信守承诺多重要?姐姐答应了的事情都做了,你也必须一样,否则一切承诺不成立。黄金周之前我不答应你搬过来,也不答应借钱,今天你是不是就没有可抱怨的事情了?
有什么难题?无非是5/7晚点睡,5/8早点起,自己受累。你这种思维太自私,姐姐哥哥周一都要上班,只有周日打扫卫生,你怎么不会为我们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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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无伦次一大通的,反正我现在是后悔了,当初她刚来就该让她吃自己该吃的苦,碰该碰的钉子。趁着那股子新鲜劲,还能缓和不少苦。现在同期来的孩子,生活都步入正轨,她却才刚开始。
不完全靠自己,她恐怕永远无法体会租房子找担保人,上学找担保人的难处。也永远体会不到我跟她说的“为了不从早到晚只能坐地上,可以在有桌子凳子的房间里吃饭,而努力打工挣钱”的决心。
